关于下学期博士生助教岗位设置与招聘的通知
时间: 2018-11-28 发布者: 文章来源: 必威 审核人: 浏览次数: 1461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27号),从2018级开始,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都必须参加教学辅助工作(以下简称博士生助教),在学制年限内完成一学期的助教工作(至少包含1个助教基本工作量)。

一、岗位内容: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内容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完成研讨课、指导实验及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实习以及课程主讲教师指定的其它辅助工作等,具体要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

二、工作量设置:博士生助教工作分理论课辅导、指导实验两大类。理论课辅导以每承担1个班1门课程(不含实验)的辅助教学工作为一个助教基本工作量。指导实验以每承担1个班1门实验课程的辅助教学工作为1个助教基本工作量。

三、聘任流程:1210日(周一)前应聘博士生对照岗位发布表(附件2)的助教岗位信息在经导师同意后到学院报名,经任课老师考核后,提交《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岗位申请与聘用表》(附件3)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聘任。

四、岗位管理

1、岗前培训:凡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应经过岗前培训,明确职责。课程主讲教师全面负责本课程博士生助教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和教学质量保证,负责对已录用的博士生助教开展岗前培训,包括助教岗位职责、课程教学大纲和进度安排、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仪器使用规范等。

2、解聘申请:已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对不能胜任岗位聘用表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博士生,课程主讲教师可以提出解聘,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本人,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课程主讲教师要妥善处理好该课程解聘此博士生助教的善后工作,以不影响该课程正常有序开展。

3、月度考核:博士生助教岗位工作情况由学院按月考核。博士生助教按月填写《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月度考核表》,对当月的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和自评,课程主讲教师签署意见,由学院审核盖章。

五、对于终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助教,学校可为其出具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工作经历证明

六、其他

博士生助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个助教基本工作量每生每月500元。如承担助教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量时,按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任务折算。月度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当月的博士生助教津贴。


附件2:《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发布》.xls

附件3:《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岗位申请与聘用表》.doc

附件5:《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月度考核表》.doc

附件7:《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表》(此表需报研究生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