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73号
各学院(部):
由各学院(部)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业经2014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院(部)网站的醒目位置向广大师生公布《2014年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可不公布),以供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参考。
二、请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14】46号),以及本通知附件所公布的转专业方案,于4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递交转专业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对按大类培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提醒:
1、本学期仍为大类培养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附件所公布的同年级大类或专业(方向),获批转入大类后须按学院(部)大类分流细则参加专业分流,客观上存在不能分流入心仪专业的风险,应谨慎申请;
2、附件中有蓝色标记的大类,正由有关院(部)进行专业分流,请申请转入者直接填报拟转入某大类下设的任一具体专业,转专业后不再参加大类分流。详细说明见附件相关内容。
三、请各院(部)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14】46号)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地点的教室借用、学生的转出审核、转入考核、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转出学生学院(部)报送《学院(部)2014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等的时间延至4月15日前,务请准时报送相关材料;
2、转入学院(部)于5月7日前报送《院(部)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时,若转入专业下设有不同培养类型或课程组,请将学生的分型、分课程组等情况一并填入该表的备注栏内,以便转入学生顺利选课。
四.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19号)、《2014年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此次公布的工作方案,公开、透明地组织转专业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xls 73 (KB)
教务部
2014-04-0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