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 2014-10-16 发布者: 文章来源: 必威 审核人: 浏览次数: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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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为充分利用学科资源,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2013年我院有两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第一、二、三学期学习学科大类的基础课程后进行专业分流。为确保该工作顺利展开,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分流细则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专业,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采用志愿优先、成绩调控的方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分流专业及计划

学院按计划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分流后计划每个专业人数不低于30人。

三、分流对象

必威2013级所有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招生的学生。

四、分流时间

根据教学计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开展专业分流(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具体安排

1. 10月15前,学院根据《苏州大学大类招生及其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苏大教[2013]6号)文件精神,制订分流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部。

2. 10月22前,学院对学生进行动员,并组织各系的系主任及老师对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及专业分流的指导。

3. 10月29前,学生填报志愿。如果经过学生自主选择后出现人数低于30人的专业,学院将进行调控。具体方式为:按照学生成绩单上的GPA 排名从低分到高分进行调整。

4. 11月7前,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后上报教务部。

5. 从第四学期起,学生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学习,执行相应的教学计划,毕业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专业分流方案。

七、说明事项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五天后正式公布专业分流名单,并将分流结果报送教务部备案,完成后续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学生。其解释权归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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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