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学科资源,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2009年我院有三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一、二年级统一学习学科大类的基础课程,进校两年后实行专业分流。为确保该工作顺利展开,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专业,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成绩排序,志愿优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分流专业
学院按计划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暂定80人左右、其他两个专业暂定各35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最后公布为准。
三、分流对象
必威2009级所有按大类招生的本一学生以及2008级未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
四、分流时间
根据教学计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完成专业分流(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分流细则
1、学院对学生进行动员,并组织各系的系主任及老师对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及专业分流的指导。
2、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并予以公布,高分先选。若综合成绩相等,则以“高等数学”课程成绩进行排序,若“高等数学”课程成绩仍相等,则按学分绩点排序。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分*95%+奖励分*5%。具体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分
加权平均分由学生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各门课程成绩计算而得。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分 = ( Sigema(Xi*Yi) / N
其中:
N:第一、第二、第三学期课程总门数
Xi:课程的加权系数
Yi:课程成绩
Xi按如下方式确定:
①大学英语及学位课程,Xi= 1.2
②学科基础课程(学位课除外),Xi= 1
③其余课程,Xi = 0.8
课程成绩以初始成绩为准,不考虑补考和重修成绩。
(2)奖励分
为激发广大同学立志成才、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设立奖励分。
各项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高不得突破100分。(同类项目中不可累加应取最高值)
①在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中个人获奖者分别奖励50、30、15、10分,获得团体奖的个人分别奖励25、15、10、5。
②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各类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分别奖励35、20、10、10分。
③凡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或者校院团和学生会主要工作满一年者,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经班级推荐、院团委考核,并公示通过的,奖励15分。
④凡担任班委、团支委、寝室长、校院团和学生会干事满一年者,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经班级推荐、院团委考核,并公示通过的,奖励5分。
4、从第五学期起,学生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学习,执行相应的教学计划,毕业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专业分流方案。
七、其他事项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三天后正式公布专业分流名单,并将分流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完成后续工作。
本计划适用200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及2008级未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其解释权归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所有。
必威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