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34号
各学院(部):
为认真做好苏州大学201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让同学们广泛了解此项政策,并在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作重点宣传,鼓励他们积极申请。具体政策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外省生源地贷款请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2、2012年度苏州大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385万元,预计将有700名左右学生获贷,人均获贷金额约5500元。为统筹全校的贷款情况,各学院(部)在上报贷款信息后,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贷款人数及金额作出一定调整,请做好协调准备;
3、办理流程:
(1)5月13日前,申请贷款学生需填写《201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班主任签署意见(该表暂由院(部)留存)。本科生申请人名单未在我校贫困生数据库的同学,需同时附贫困证明等材料。所有研究生申请人必须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2)5月16日前,请各学院(部)将材料收齐,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部)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请认真校对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负责。
(3)各学院(部)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核对表,发至贷款学生手中核对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学生在核对表中手写修改,同时各院(部)负责老师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相应修改。所有核对表请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连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管理科。
4、“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7169512。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12-05-09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doc
201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doc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方法.doc